您好!欢迎访问 官方网站!服务热线:0769-82652668   
热门关键词: 环境监测室内空气检测甲醛检测水质检测玩具检测皮革检测REACH检测ROHS检测
新闻科普 News Science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兴西路西二巷13号
电话:0769-82652668
传真:0769-82652688
邮件:huake@gd-sct.com
公司官网:www.globanese.com
知识科普 Science
4知识科普
您的位置: 首页-> 知识科普 -> 环评批复

环评批复

环评批复

环评批复是国家主管部门对新开工项目的管理权限;新开工项目必须经过有关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国家环境主管部门审核,该项目是否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即为环评批复。

环评批复办理流程

1.企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向发改委申请编制可研报告或者备案登记。

2.企业携带项目立项文件和发改委的审批文件向生态环境局办理环保预审意见。

3.企业根据生态环境局批复的环评执行标准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项目情况决定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是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简单网上备案即可,手续简单,后续流程主要针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

4.环评单位在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协助下勘查现场、了解建设项目相关信息以及执行标准编写环评报告。

5.环评单位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提交当地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如需要修改则按照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进行修改,生态环境局审批无异议后将环评文件公示于当地生态环境局网站。

6.建设单位以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批复作为开工建设依据,按照批复中要求开工建设,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如广东华科检测)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监测,验收监测合格后向生态环境局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环评批复范本

环评批复-1

环评批复-2

环评批复-3

环评验收监测机构

(SCT)是经国家认可委认可,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和计量认证CMA资质,已获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认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检测服务及绿色解决方案的综合性 ,专业提供环评验收监测服务,出具权威CMA监测报告满足办理环评需要。

Copyright © 2018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东莞网站建设 [ Bmap] [ Gmap] [ 后台管理] 访问量:【 百度统计
备案号: 粤ICP备15071107号
业务顾问
售后顾问
华科APP

扫一扫手机APP

华科小程序

扫一扫微信小程序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