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环评分类
根据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以及根据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三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2条规定,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不含)以上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则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电热锅炉除外)。
因为环评政策时有更新,以上为现阶段最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如需了解实时的分类,需要在中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上查询最新目录,核对贵单位锅炉项目属于报告书还是报告表或者登记表。
锅炉环评流程
一、确定是否需要环评
建设单位查询最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新建锅炉项目是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还是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建设单位不具备相应环评技术能力,需要委托环评单位进行编制报告书或报告表。
二、选择环评单位
锅炉建设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选择委托环评单位进行编制,综合评估选择专业、服务好、信誉优质的环评单位,签订环评委托合同。
三、编制环评报告
建设单位安排相应工作人员配合环评单位进行环评影响报告编制工作,及时提供锅炉建设项目信息和资料,完成锅炉环评报告编制工作。
四、环评审批
准备相应申请材料向环保部门提交环评审批,下面以东莞市为列,需要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环评审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1.建设单位申请报批项目环评文件的申请书
2.按规定进行环评文件全本公开的说明材料(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稿,建设项目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的说明)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1.按规定进行环评文件全本公开的说明材料(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稿,建设项目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的说明)。
2.建设单位申请报批项目环评文件的申请书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保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获得环评批复文件,进行项目公示。
五、项目开工建设及环评验收
获得锅炉环保报告批复后,企业按照锅炉环评审批要求开工建设,完工后申请验收。
1、企业在锅炉主体工程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如广东华科检测)进行验收监测;
2、监测机构验收监测合格后,向相关审批环保部门提交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申请验收;
3、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属环保分局验收的项目,由环保分局自行组织验收);
4、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批准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对不合格者,出具不合格意见并整改,整改完善后重新申请验收。
锅炉环评验收监测机构
(SCT)是经国家认可委认可,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和计量认证CMA资质,已获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认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检测服务及绿色解决方案的综合性 ,专业提供锅炉环评验收监测服务,出具权威CMA监测报告满足办理锅炉环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