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工序废水排放监测
1 监测点位
有转化膜处理工序或其他特殊工序,且产生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须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
所有含涂装工序工业排污单位均须在废水总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生活污水单独直接排入外环境的还须在生活污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
2 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
排污单位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1执行。
表1 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单位性质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
直接排放 | 间接排放 | |||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 重点排污单位 | 流量、六价铬 a、总铬 a、总镍 a | 月 | |
非重点排污单位 | 季度 | |||
废水总排放口 | 重点排污单位 | 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 自动监测 | |
总氮、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 月 | 季度 | ||
氟化物 a、总锌 a、总锰 a、总铜 a | 月 | 季度 | ||
非重点排污单位 | 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 | 季度 | 半年 |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重点排污单位 | 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 自动监测 | — |
总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 | 季度 | — | ||
非重点排污单位 | 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 |
季度 |
— | |
雨水排放口 | pH 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 月 b | ||
注:本标准重点排污单位按环境要素实行分类管理,纳入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按本表执行。 a 根据原辅材料使用等实际生产情况,确定具体的特征污染物监测指标。不产生的污染物,可不进行监测。 b 雨水排放口有流动水排放时按月监测。若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 |
涂装工序废水水质检测机构
(SCT)是经国家认可委认可,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和计量认证CMA资质,已获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认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检测服务及绿色解决方案的综合性第三方检测公司,专业提供涂装工序废水水质检测服务,出具涂装工序废水水质检测报告(CMA报告)满足环保部门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