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铝厂环保验收监测内容
1 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监测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监测内容如下:
a)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
1) 相关标准、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对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有要求的,应进行去除效率的监测,不具备监测条件的,需在验 收监测报告中说明原因。
2) 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监测和污染物排放监测,可采用随机抽测方法进行。抽测的原则为:同样设施总数大于 5 个且小于 20 个的,随机抽测设施数量比例应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量的 50%;同样设施总数大于等于 20 个的,随机抽测设施数量比例应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量的 30%。
b) 污染物排放监测
1) 车间或处理设施废水排放口、厂区废水总排口、雨水排放口(有排水时)污染物排放监测。
2)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3)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
c)“以新带老”监测: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对“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开展监测。
电解铝工业建设项目电解车间废气监测点位参见附录A 图 A.14~图 A.16。环保设施调式运行效果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见表1。
表1 电解铝工业废气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一览表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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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有组织排放废气 |
电解铝生产系统 |
电解槽 |
电解槽处理设施进口 |
氟化物(以F计)、颗粒物、二氧化硫、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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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槽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
氟化物(以F计)、颗粒物、二氧化硫、废气参数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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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系统 |
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
颗粒物,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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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质清理与破碎系统 |
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
颗粒物,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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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极组装及残极处理系统 |
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
颗粒物,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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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系统 |
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
颗粒物,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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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
颗粒物,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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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极炭块生产 |
石油焦煅烧 |
石油焦煅烧回转窑或罐式炉处理设施进口 |
颗粒物、氮氧化物(以NO2计)、二氧化硫,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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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焦煅烧回转窑或罐式炉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
颗粒物、氮氧化物(以NO2计)、二氧化硫,废气参数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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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熔化 |
沥青熔化器或沥青保温库出口 |
沥青烟,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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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捏、成型 |
(沥青烟)吸附净化加除尘 |
沥青烟、颗粒物,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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焙烧 |
焙烧炉处理设施进口 |
颗粒物、氟化物(以F计)、沥青烟、氮氧化物(以NO2计)、二氧化硫、苯并[a]芘,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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焙烧炉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
颗粒物、氟化物(以F计),沥青烟、氮氧化物(以NO2计)、二氧化硫、苯并[a]芘,废气参数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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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极破碎 |
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
颗粒物,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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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
颗粒物,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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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极炭块生产系统 |
无烟煤煅烧 |
煅烧炉处理设施进口 |
颗粒物、氮氧化物(以NO2计)、二氧化硫,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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煅烧炉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
颗粒物、氮氧化物(以NO2计)、二氧化硫,废气参数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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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熔化 |
沥青熔化器或沥青保温库出口 |
沥青烟,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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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捏、成型 |
(沥青烟)吸附净化、成型机除尘 |
沥青烟、颗粒物、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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焙烧 |
焙烧炉处理设施进口 |
颗粒物、氮氧化物(以NO2计)、二氧化硫、沥青烟、苯并[a]芘,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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焙烧炉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
颗粒物、氮氧化物(以NO2计)、二氧化硫、沥青烟、苯并[a]芘,废气参数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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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极破碎 |
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
颗粒物,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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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 |
颗粒物,废气参数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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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 织排放废气 |
阴/阳极炭块生产系统企业边界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以F计)、苯并[a]芘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同步记录气象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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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铝生产系统企业边界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以F计)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3次/天。同步记录气象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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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废水处理设施进口 |
pH、悬浮物、氟化物(以F计)、COD、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流量 |
不少于2天,每天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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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处理设施总排口 |
pH、悬浮物、氟化物(以F计)、COD、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流量 |
不少于2天,每天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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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排放口 |
pH、悬浮物、氟化物(以F计)、COD、石油类 |
有水时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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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³/t) |
按照GB 25465要求核算,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按GB 25465中公式(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与排放限值比较判定排放是否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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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厂界环境噪声、敏感建筑物环境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至少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同步记录气象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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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有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废水、厂界环境噪声、敏感建筑物环境噪声监测应满足GB 12348、GB/T16157、HJ/T55、HJ/T91、HJ/T92、HJ/T397、HJ493、HJ494、HJ495等相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注2:验收监测点位统一使用如下标识符:废水★、无组织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环境噪声▲、固体废物■。 a废气参数包括废气温度、废气湿度、废气流速、流量。 |
2 环境质量监测
环境质量影响监测主要针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注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质量,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等的监测,如有新增的环境敏感目标也应纳入监测范围。验收监测时环境质量监测因子、监测点位、监测频次要求见表2。
表2 电解铝工业建设项目验收环境质量监测因子、监测频次一览表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环境空气 |
敏感目标 |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TSP)、氟化物(以F计)、苯并[a]芘、其他特征污染物a |
至少监测2天,采样时间按GB 3095执行。 |
地表水 |
敏感目标 |
pH、悬浮物、COD、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氟化物(以 F 计)、汞、硫酸盐、氯化物、其他特征污染物 a |
至少监测 2 天,不少于 2 次/天(受潮汐影响监测断面,涨退潮各 1 次)。 |
地下水 |
生产装置区、固体废物贮存区的地下水敏感目标 |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以 F 计)、汞、硫酸盐、氯化物、其他特征污染物 a |
至少监测2天,不少于2次/天。同时记录地下水水位及井深。 |
海水 |
敏感目标 |
水温、pH、悬浮物质、化学需氧量、石油类、苯并[a] 芘、汞、其他特征污染物 a |
至少监测 2 天,2 次/天(涨、退潮各 1 次),或结合项目排放口废水排放规律确定监测频次。 |
声环境 |
厂区周边的敏感目标 |
等效连续 A 声级 |
至少监测 2 天,昼夜各 1 次。 |
土壤 |
敏感目标 |
pH、汞、苯并[a]芘、其他特征污染物 a |
至少布设 3 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至少采一个样。 |
注1:环境质量监测应满足GB 17378、HJ/T 91、HJ/T 164、HJ/T 166、HJ/T 194、HJ 442等相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注2:验收监测点位统一使用如下标识符:环境水质☆、环境空气○、敏感点噪声△。 a其他特征污染物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地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
电解铝厂环保验收监测机构
(SCT)是经国家认可委认可,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和计量认证CMA资质,已获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认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检测服务及绿色解决方案的综合性第三方检测公司,专业提供电解铝厂环保验收监测服务,出具电解铝厂环保验收监测报告(CMA报告)满足环保部门环保验收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