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烧结机械设备工稈安装质量管理,统一烧结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烧结机机械设备的工程安装质量的验收。
1.0.3 烧结机械设备工程安装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対安装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 烧结机械设备工程安装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应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2.0.2 变更设计应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签证。
2.0.3 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应使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0.4 设备安装工程中从事施焊的焊工应满足国家对焊工的相关要求。
2.0.5 烧结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交接检验,形成记录;本专业各工序的质量控制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形成记录。上道工序未经检验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0.6 设备的二次灌浆及其他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2.0.7 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划分宜按表2.0.7的规足执行.单位工程可按工艺系统划分。
表2.0.7 烧结机械设备工程分部和分项工程名称
序号 | 分部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名称 |
1 | 配料及混合设备安装 | 定量给料装置、强力混合机、圆筒混合机 |
2 | 饶结机主机设备安装 | 机架、梭式布料机、铺底料及混合料槽、圆筒给料机、反射板及辄式布料机、头轮、传动装置、点火装置、头部弯道及中部轨道、尾部装置、密封滑道及密封板、台车及算条消扫器、热破碎机、风箱及主抽风管道、热风罩等 |
续表2. 0.7
| 分部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名称 |
3 | 环式冷却机没备安装 | 机架、轨道、台车及回转框架、传动装置、挡辊和托辊漏斗、液槽密封装置、密封罩、风箱、风机、环式刮板输送机等 |
4 | 帶式冷却机设备安装 | 机架、密封罩及排气筒、传动设备、带式刮板输送机、风机等 |
5 | 主抽风机设备安装 | 主抽风机底座、轴承座、转子和机壳、附属设备等 |
6 | 整粒设备安装 | 筛分设备、破碎设备等 |
7 | 余热锅炉安装 | 锅炉钢架、承压部件、受压元件、烟气管道及循环风机等 |
2.0.8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检验应满足本标准质量标准要求;
2 一般项目检验中机械设备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工艺钢结构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检查值)符合标准,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
3 质量验收记录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完整。
2.0.9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质疑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记录应完整;
3 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应合格。
2.0.10 单位工稈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应合格;
4 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
2.0.11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杳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螺栓、螺母与垫圈应按设计配置齐全,紧固后螺栓应露出螺母或与螺母齐平,外露螺纹应无损伤,螺栓拧入方向除构造原因外应一致;
2 密封应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3 管道敷设应布置合理,排列应整齐美观;
4 隔声与绝热材料敷设层厚均匀.绑扎牢固.表面较平整;
5 油漆涂层应均匀.应无漏涂、脱皮、明显皱皮和气泡,色泽应基本一致;
6 走台、梯子、栏杆应固定牢固,应无明显外观缺陷;
7 焊缝的焊波应均匀,焊渣和飞溅物应清理干净;
8 切口处应无熔渣;
9 设备应无缺损,裸露加工面应保护良好;
10 施工现场应管理有序,设备周围应无施工杂物;
11 以上各项随机抽查不应少于10处。
2.0.12 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A采用;
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B采用;
3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C采用;
4 设备无负荷试运转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D采用。
2.0.13 工程质量不满足要求应及时处理或返工,并重新验收。
2.0.14 工程质量不满足要求,且经处理和返工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不得验收。
2.0.15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贵人等进行验收;
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吿后,应由建设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按本标准规立的程序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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