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市建设用地分类、保护人体健康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使用方法以及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104土壤质量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 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50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CJJ/T 8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HJ 25.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 25.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
HJ 25.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25.4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HJ 491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05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2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80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HJ 703土壤和沉积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35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6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41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742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芳香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766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80土壤和沉积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HJ 781固体废物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84土壤和沉积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803土壤和沉积物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805土壤和沉积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73土壤 水溶性氟化物和总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974土壤和沉积物11种元素的测定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997土壤和沉积物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USEPA 6010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Atomic Emission Spectrometry)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设用地development land
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GB 36600-2018,定义3.1]
3.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soil contamination risk of development land
指建设用地上居住、工作人群长期暴露于土壤中污染物,因慢性毒性效应或致癌效应而对健康产生的不利影响。
[GB 36600-2018,定义3.2]
3.3
暴露途径 exposure pathway
指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迁移到达和暴露于人体的方式。主要包括:(1)经口摄入土壤;(2)皮肤接触土壤;(3)吸入土壤颗粒物;(4)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5)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6)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
[GB 36600-2018,定义3.3]
3.4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risk screening values for soil contamination of development land
指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该值的,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超过该值的,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应当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具体污染范围和风险水平。
[GB 36600-2018,定义3.4]
3.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 risk intervention values for soil contamination of development land
指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该值的,对人体健康通常存在不可接受风险,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GB 36600-2018,定义3.5]
4建设用地分类
建设用地根据保护对象暴露情况的不同,可划分为两类,划分类型见表1。
表1建设用地类型划分
用地类型 |
GB 50137 |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
||
大类 |
中类 |
大类 |
中类 |
|
第一类用地 |
居住用地 (R) |
一类居住用地(R1) |
居住用地 (R) |
一类居住用地(R1) |
二类居住用地(R2) |
二类居住用地(R2) |
|||
三类居住用地(R3) |
||||
三类居住用地(R3) |
四类居住用地(R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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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
文化设施用地(A2)中的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 |
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 |
文体设施用地(GIC2)中的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 |
|
教育科研用地(A3)中的高等院校用地(A31)、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中小学用地(A33)和特殊教育用地(A34) |
教育设施用地(GIC5) |
|||
医疗卫生用地(A5) |
医疗卫生用地(GIC4) |
|||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
社会福利用地(GIC7) |
|||
绿地与广场用地(G) |
公园绿地(G1)中的社区公园、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 |
绿地与广场用地(G) |
公园绿地(G1)中的社区公园、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 |
|
第二类用地 |
工业用地 (M) |
一类工业用地(M1) |
工业用地 (M) |
普通工业用地(M1) |
二类工业用地(M2) |
新型产业用地(M0)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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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工业用地(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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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仓储用地(W)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
物流仓储用地(W) |
仓储用地(W1) |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W2) |
物流用地(W0) |
|||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W3) |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
商业设施用地(B1) |
商业服务业用地(C) |
商业用地(C1)b |
|
商务设施用地(B2) |
||||
娱乐康体设施用地(B3) |
游乐设施用地(C5)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 |
||||
其它服务设施用地(B9) |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 |
城市道路用地(S1) |
交通设施用地(S) |
区域交通用地(S1) |
|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S2) |
城市道路用地(S2) |
|||
交通枢纽用地(S3) |
轨道交通用地(S3) |
|||
交通场站用地(S4) |
交通场站用地(S4) |
|||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 |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 |
表1建设用地类型划分(续)
用地类型 |
GB 50137 |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
||
大类 |
中类 |
大类 |
中类 |
|
第二类用地 |
公用设施用地(U) |
供应设施用地(U1) |
公用设施用地(U) |
供应设施用地(U1) |
环境设施用地(U2) |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 |
|||
安全设施用地(U3) |
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
|||
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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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
行政办公用地(A1) |
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 (GIC) |
行政管理用地(GIC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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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设施用地(A2)中除青少年宫、儿 童活动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外的文化设施用地 |
文体设施用地(GIC2)中除青少年宫、 儿童活动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外的文体设施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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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用地(A3)中的科研用地(A35) |
科研用地(GIC0) |
|||
体育用地(A4) |
文化遗产用地(GIC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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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迹用地(A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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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设施用地(A9) |
宗教用地(GIC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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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用地(A8) |
特殊用地(GIC9) |
|||
绿地与广场用地(G) |
公园绿地(G1)中除社区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用地外的公园绿地 |
绿地与广场用地(G) |
公园绿地(G1)中除社区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用地外的公园绿地 |
|
防护绿地(G2) |
广场用地(G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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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用地(G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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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新型产业用地中用于建设商务公寓、宿舍、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以及其它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用地时, 应将其划分为第一类用地。 b商业用地作为商务公寓用途时,应将其划分为第一类用地。 |
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
5.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见表2。
表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单位为mg/kg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CAS 编号a |
筛选值 |
管制值 |
||
第一类用地 |
第二类用地 |
第一类用地 |
第二类用地 |
|||
金属和无机物 |
||||||
1 |
铬 |
7440-47-3 |
1210 |
2910 |
2420 |
5820 |
2 |
硒 |
7782-49-2 |
236 |
2000 |
472 |
4000 |
3 |
银 |
7440-22-4 |
146 |
898 |
292 |
1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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