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数据、数据质量控制指标体系、数据质量评价方法、数据集成与汇交等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及省级行政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过程中数据质量控制与集成,其他部分操作环节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8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 15968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
GB/T 35643光学遥感测绘卫星影像产品元数据
GB/T 35764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
指为达到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数据质量要求,所采取的通过监视数据形成过程、消除质量环上所有阶段引起数据偏差或数据不合理的因素等的作业和活动。
3.2
质量评估quality assessment
指通过构建精度分析与质量评价体系,对调查评估成果的精度、可信度等进行评估的活动。
3.3
集成控制integration control
指把生态状况调查评估中数据源、过程数据与成果数据的数据格式、数据精度等按照规定方式检查的过程,以保证数据集成过程中的数据格式、精度等规范统一。
4总则
4.1原则
本标准规定的内容遵循规范性、可操作性、全过程控制的原则。
4.2内容
本标准根据调查评估环节和区域的具体情况,对每个环节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的质量要求选取可操作性的指标,明确评估各环节数据质量的评估方法,并根据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成果要求,确定数据集成与汇交的内容、格式等。
5数据质量控制与集成总体技术流程
本标准制定了数据质量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明确数据质量评价方法、数据集成与汇交要求等技术流程,具体如下。
图1数据质量控制与集成总体技术流程
6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数据
确定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数据采集、数据生产加工及数据应用全过程涉及的主要数据,包括遥感影像数据、生态系统类型数据、生态参数数据及野外调查/核查数据。
7数据质量控制指标体系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中数据源、数据生产过程及数据产品的质量指标,贯穿了数据源、数据采集、数据生产加工及数据应用的全过程。根据数据类型特征,本标准构建包括遥感影像数据质量、生态系统类型数据质量、生态参数数据质量及野外调查/核查数据质量等四项内容的数据质量控制指标体系(表1)。
表1数据质量控制指标体系
内容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要求 |
遥感影像数据质量 |
影像数据基础质量 |
噪音控制 |
除常年积雪地区,一般要求单景影像平均云量、雪量小于10%。受人为干扰影响小、地表景观不易发生变化的区域, 可适当放宽 |
时相选择 |
原则上,东北、内蒙古、西北和青藏高原地区采用的遥感影像时相要求在该年6-9月,华北、华中、华东、华南等地区遥感影像时相要求在该年5-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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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直观效果 |
目标地物的大小、形状、阴影、色调、纹理等解译标志信息突出、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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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重叠率 |
相邻景影像之间的重叠在4%以上,特殊情况下不少于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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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选择 |
山区、平地地区的影像侧视角分别不宜大于16 °和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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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料完备性 |
包括数字影像数据、遥感器参数(遥感器类型、扫描带宽、空间分辨率、光谱分辨率以及其他特征参数)、遥感数据获取时的参数(太阳高度角、轨道高度、太阳倾角、重复周期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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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处理质量 |
辐射校正 |
影像辐射校正精度达到85%以上,光谱信息丰富,目标物清晰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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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何纠正 |
对于平原和丘陵、山地,中分辨率和中高分辨率影像控制点残差应分别≤1倍、≤2倍影像分辨率;高分辨率影像控制点残差应分别≤1倍、≤3倍影像分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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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配准 |
配准精度要求平原为1个像元,山地2个像元,高山区可放宽到3个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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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镶嵌 |
影像镶嵌以前接边误差小于1倍像素分辨率,镶嵌后影像要求清晰、色彩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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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融合 |
融合结果影像要求目视无重影、无模糊及光谱失真现象,边界清晰、无明显错位,能够反映细部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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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感影像成果质量 |
数学基础 |
平面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方式:以Albers投影为主,区域范围较小可采用高斯-克里格投影;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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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正精度 |
对于平原和丘陵、山地,中分辨率影像校正精度分别≤2倍、≤3倍影像分辨率;中高分辨率影像校正精度分别≤2倍、≤5倍影像分辨率;高分辨率影像校正精度分别≤2倍、≤10倍影像分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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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完整性 |
遥感数据名称、格式、内容等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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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系统类型数据质量 |
分类精度 |
属性精度 |
包括地类界、地类属性赋码(三位组合编码)、重要线状地物及其属性代码(两位编码) |
总体分类精度 |
生态系统分类数据的总体精度>85%,一级分类精度>95%, 二级分类精度>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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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边精度 |
对于平原和丘陵、山地,中分辨率影像接边限差分别≤2倍、≤3倍;中高分辨率影像接边限差分别≤3倍、≤7.5倍;高分辨率影像接边限差分别≤3倍、≤1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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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成果数据 |
数学基础 |
平面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方式:以Albers投影为主,区域范围较小可采用高斯-克里格投影;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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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精度 |
行政区划到县级行政单位,具体依据GB/T 2260相关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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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参数数据质量 |
反演精度 |
反演精度 |
要求在大规模进行产品生产前完成算法适用性检验与精度分析,针对每个待反演的参数,分别对其反演模型算法进行参数检验、模型拟合能力检验,要求算法通过置信度为95%的假设检验 |
验证精度 |
验证精度 |
最大/平均植被覆盖度、累积净初级生产力、最大/平均叶面积指数、蒸散发、生物量的反演精度应依次大于等于85%、80%、85%、8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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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调查 /核查数据质量 |
生态系统类型野外核查点 |
数量 |
根据生态系统类型及其空间分异特征布设野外核查点,平均每100 km2不少于1个核查点,在生态交错带和其他生态系统类型空间异质性大的地区增加核查点数量,在生态系统单一的区域,适当减少野外核查点数量 |
空间 |
外业标定精度优于15m,地面核查GPS空间定位精度优于2m,高程数据精度优于5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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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野外核查与影像获取时间间隔小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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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路线 |
根据典型核查点的位置,设置合理并易到达的核查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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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完整性 |
调查表格要求各项属性填写完整、正确,对漏测项进行解释说明,照片要求目标清晰且命名规范,空间数据格式按照规定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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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系统参数野外观测样地 |
空间 |
样地空间位置应在生态系统类型一致的平地或相对均一的缓坡坡面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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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根据生态系统类型及其空间分异特征布设野外观测样地,平均每10000km2不少于1个观测样地,在生态交错带和其他生态系统类型空间异质性大的地区增加观测样地数量 |
8数据质量评价方法
数据质量评价方法是检验数据质量的手段,一般通过合格/不合格或分值进行质量度量, 通过质量报告反应数据质量的整体状况。
8.1生态系统类型数据的精度评价
通过野外调查/核查数据集,进行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的生态系统类型核查与精度评估。
生态系统类型数据的分类精度评价采用混淆矩阵方法评价,根据混淆矩阵能够计算出总体精度和Kappa系数。Kappa系数能够评价整个分类图的精度,条件Kappa系数能够评价单一类别的精度。Kappa系数在<0.00、0.00-0.20、0.20-0.40、0.40-0.60、0.60-0.80、0.80-1.00区间内对应的分类质量分别为很差、差、一般、好、很好、极好。
混淆矩阵方法的验证样本数据包括野外核查点、高空间分辨率遥感影像,野外核查点属性指标应包括空间坐标、属性、照片等信息,遥感影像的空间分辨率一般应优于2 m。
8.2生态参数数据的精度评价
生态参数数据包括植被指数、植被覆盖度、净初级生产力、叶面积指数、生物量、蒸散发,通过将地面调查数据与反演结果采用平均相对误差模型REE定量测度,获取评价区内各类型生态参数的反演精度。计算模型如下。
P=1-REE
式中,P表征生态参数反演精度。根据最大/平均植被覆盖度、累积净初级生产力、最大/平均叶面积指数、蒸散发、生物量的反演精度应依次大于等于85%、80%、85%、85%、80%的要求,判断生态参数的合格情况。
9数据集成与汇交
9.1数据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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