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户排水水质、排水量排放承诺书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我单位已了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等相关规定,知晓本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我单位承诺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并保证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
我单位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积极配合调查,并依法接受处罚。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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