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要求,引导城市开展试点建设工作,制定《东莞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原则,以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为核心,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5个方面进行设计。
由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组成,其中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55个。三级指标分为3类:第1类(标注★)为必选指标,共21项,保留国家无废城市指标体系的所有必选指标;第2类为可选指标,共28项,结合东莞市城市发展特点选择对应指标;第3类为特色指标(标注△),共6项,针对东莞市典型问题设定对应指标。
表1东莞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现状值(2019) |
目标值(2023) |
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工业固废源头减量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0.140 |
0.121 |
吨/万元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
2 |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数量★ |
1 |
4 |
个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3 |
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 |
97.25 |
100 |
%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4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10 |
20 |
/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5 |
农业固废源头减量 |
农药、化肥使用量 |
农药:14.4 化肥:505.8 |
农药:14.4 化肥:505.8 |
kg/公顷 |
市农业农村局 |
|
6 |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认证推广 |
9 |
14 |
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
7 |
建筑固废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 |
68.98 (2020年) |
80 |
%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14.37 (2020年) |
30 |
%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生活源固废源头减量 |
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 |
1.56 |
1.51 |
千克/日·人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10 |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 |
5 |
50 |
%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11 |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比例 |
/ |
100 |
% |
市邮政管理局 |
||
12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 |
0 |
120 |
个 |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小组 |
||
13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0.92(除粉煤灰外73.25) |
86(除粉煤灰外80) |
% |
市生态环境局 |
14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52.25 |
68 |
% |
市生态环境局 |
||
15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地膜回收率 |
/ |
85 |
% |
市农业农村局 |
|
16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25.40 |
82 |
%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17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24.2 |
40 |
%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18 |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11.79(2018)、-17.81(2019) |
15 |
% |
市商务局 |
||
19 |
餐厨垃圾回收利用量增长率 |
/ |
30 |
%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20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
85.5 |
90 |
% |
市卫生健康局 |
||
21 |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量★ |
13.7 |
15 |
万吨 |
市生态环境局 |
22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100 |
% |
市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 |
||
23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87.71 |
100 |
% |
市生态环境局 |
||
24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
159.76 |
119 |
万吨 |
市生态环境局 |
|
25 |
市政污泥利用处置率△ |
88.96 |
100 |
% |
市水务局 |
||
26 |
农业废弃物处置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 |
6.9 |
85 |
% |
市农业农村局 |
|
27 |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 |
建筑垃圾消纳量 |
156.67 |
498.24 |
万吨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28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填埋量★ |
50.15 |
0 |
万吨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29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100 |
100 |
% |
市农业农村局 |
||
30 |
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5 |
50 |
%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31 |
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完成率 |
58.97 |
100 |
%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32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制定★ |
/ |
制定出台涉及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相关的文件 |
/ |
各责任单位 |
33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 |
成立东莞市“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 |
/ |
各责任单位 |
||
34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 |
将实施方案的阶段目标中的重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政绩考核 |
/ |
市委组织部 |
||
35 |
企业责任延伸制度建设△ |
/ |
开展东莞电池行业的企业责任延伸制度研究 |
/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
36 |
市场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投资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比重★ |
/ |
25 |
% |
市生态环境局 |
|
37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
/ |
重点排污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覆盖 |
/ |
市生态环境局 |
||
38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 |
100 |
% |
市生态环境局 |
||
39 |
“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项目绿色信贷余额 |
/ |
400 |
亿元 |
市财政局 |
||
40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
/ |
50 |
家 |
各责任单位 |
||
41 |
技术体系建设 |
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示范 |
/ |
3 |
/ |
各责任单位 |
|
42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 |
/ |
3 |
项 |
市农业农村局 |
||
43 |
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技术示范★ |
/ |
2 |
项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44 |
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技术示范★ |
/ |
2 |
项 |
市生态环境局 |
||
45 |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 |
/ |
1 |
项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46 |
市政污泥深度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 |
/ |
2 |
项 |
市水务局、产业中心 |
||
47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应用示范 |
/ |
2 |
项 |
各责任单位 |
||
48 |
监管体系 |
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 |
/ |
建成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 |
/ |
市生态环境局 |
|
49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产废单位) |
94.80 |
98 |
% |
市生态环境局 |
||
50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经营单位) |
90.90 |
98 |
% |
市生态环境局 |
||
51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立案率★ |
/ |
100 |
% |
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 |
||
52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 |
100 |
% |
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 |
||
53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 |
80 |
% |
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54 |
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 |
80 |
% |
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
55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
80 |
% |
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1)指标解释:指纳入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范围的工业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的工业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
(2)指标设置意义: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头约束产生强度,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减轻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及利用处置压力。
(3)计算方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增加值。
(4)发展趋势:随着“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实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将持续下降。
(5)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
(6)指标现状
年份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万吨/年) |
503.43 |
477.36 |
551.51 |
664.1 |
722.51 |
工业增加值(亿元/年) |
2902.98 |
3172.5 |
3593.84 |
4027.21 |
5178.47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吨/万元 |
0.173 |
0.150 |
0.153 |
0.165 |
0.140 |
2015~2019年,东莞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强度小幅波动,总体趋势是下降。
(7)目标指标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2018年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强度分别为0.137吨/万元、0.211吨/万元、0.117吨/万元、0.046吨/万元。东莞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与北京接近,高于广州、深圳市、低于上海市。
根据东莞市工业经济自身发展状况,2015~2019年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长率为15.57%,近期根据10%的增长率计算,2023年工业增加值为6892.54亿元。通过推动绿色生产,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企业,限制一次性用品生产,电厂煤改气等,工业固废增长率控制在5%。到2023年底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约为836.40万吨。到2023年,东莞市工业废弃物产生强度为0.121吨/万元。
(8)支撑任务名称
支撑实现该目标指标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任务6.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2.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数量★
(1)指标解释:指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各级各类工业园区数量。
(2)指标设置意义:用于促进现有工业园区开展改造升级,建成循环化园区或生态工业园区,同时对新建园区,应按照生态工业园区、循环化园区建设标准开展建设。通过工业园区的标准化改造或建设,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规范其管理。
(3)发展趋势: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数量不断增加。未来,所有园区应达到生态工业园区、循环化园区建设标准。
(4)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局。
(5)指标现状
目前,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莞生态产业园区)通过循环化改造验收,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中堂镇)正在申请验收。
(6)目标指标
定《东莞市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在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中融入“无废城市”试点建设要求。选取一批基础好的工业园区,开展生态工业园示范创建工作。2023年底前,新创建2个市级生态工业园区。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工作,提升园区循环化水平,积累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经验。在园区空间布局、产业链间循环、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和运行管理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园区循环化改造的东莞标准。2023年底前,新增通过1个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验收。
2023年,东莞市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园区4个。
(7)支撑任务名称
支撑实现该目标指标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任务7.开展绿色制造示范试点,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任务9.建设“无废园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3.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
(1)指标解释:指全市域内应实行强制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中,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或验收工作的比例。
(2)指标设置意义:该指标用于推动应实行强制清洁生产的行业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降低固体废物危害性,减少进入最终处置环节的固体废物量。
(3)计算方法: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或验收工作的工业企业数量÷应实行强制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数量×100%。
(4)发展趋势:通过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力度,该指标值将持续升高。
(5)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6)指标现状
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数据,东莞市2016-2019年共计927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验收,2018年,东莞市共开展109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或验收工作(含往年下达的企业),其中,106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验收,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企业数量占比为97.25%。
(7)目标指标
根据《东莞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方案》到2020年,全市造纸、电镀、纺织印染、化工、制药、制革、塑胶制品、陶瓷、五金电子、玩具制造及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领域、重点航工业企业,石马河及茅洲河流域重点企业基本完成绿色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开展绿色清洁生年产审核企业达到1500家次以上。
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并加强管理。规划到2023年底,实施清洁生产企业占比为100%。
(8)支撑任务名称
支撑实现该目标指标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任务8.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提升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水平。
4.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1)指标解释:绿色工厂是指对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和相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可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级绿色工厂。
(2)指标设置意义:用于促进工厂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提高原材料使用效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逐步建成绿色工厂。
(3)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增长。
(4)数据来源:市工信局。
(5)指标现状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从2017年开始总共公布了五批全国绿色工厂的名单,东莞市共认定绿色工厂10家。
(6)目标指标
根据《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绿色制造专题的补助,到2023年,东莞市新增认定10家绿色工厂,东莞建成绿色工厂的企业数量共20家。
(7)支撑任务名称
支撑实现该目标指标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任务7.开展绿色制造示范试点,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5.农药、化肥使用量
(1)指标解释:指城市农村地区当年农药、化肥的使用量。
(2)指标设置缘由:该指标主要是推动控制和减少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使用量,促进应用有机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
(3)计算方法:农药、化肥使用量=农药、化肥使用总量÷种植面积。
(4)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降低。
(5)数据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
(6)指标现状
根据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提供数据,2019年东莞市种植面积为540800亩(36053公顷),2019年东莞市化肥使用量为18234.53吨,则2019年单位种植面积化肥使用量为505.8 kg/公顷;2019年东莞市农药使用量为519.3吨,2019年单位种植面积农药使用量为14.4 kg/公顷。
东莞市每公顷化肥用量为505.8 kg,世界化肥平均水平约为120kg/公顷,德国约为202 kg/公顷,美国为137kg/公顷。具体见图1,中国约为550 kg/公顷,总体而言,东莞市化肥利用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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