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 官方网站!服务热线:0769-82652668   
热门关键词: 环境监测 室内空气检测甲醛检测水质检测玩具检测皮革检测 REACH检测ROHS检测
新闻科普News Science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兴西路西二巷13号
电话:0769-82652668
传真:0769-82652688
邮件:huake@gd-sct.com
公司官网:www.globanese.com
标准法规Regulation
4标准法规
您的位置: 首页 ->  标准法规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编制说明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编制说明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要求, 支撑国家排污许可制度实施,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生态环境部通过国家环境标准“绿色通道”,立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现代煤化工工业》。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成立标准编制组,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定有关要求, 起草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

1.2 工作过程

      2019 5 月,成立标准编制组,确定了标准编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2019 6 ~8 月,编制组开展了资料收集、查阅、管理部门调研工作。

      2019 10 ~12 月,编制组对内蒙古等地代表性企业开展实地调研,了解煤炭加工行业中生产合成气和液体燃料企业的生产状况和排污现状、自行监测状况、监测费用等。

      2020 1 ~12 月,在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研的基础上,编制组对企业工艺特征、污染排放环节、自测现状进行分析评估,编制完成《指南》(初稿)及编制说明。

      2021 3 月,编制组组织召开了《指南》(初稿)研讨会,充分听取各方专家意见, 对《指南》(初稿)及编制说明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2021 3 月,《指南》通过了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组织召开的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专家组同意标准名称改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

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分析

2.1 开展自行监测是排污单位应尽的责任

      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状况是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2015 1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明确提出:“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第五十五条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2 自行监测是煤炭生产合成气和液体燃料企业排污许可证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0 年起煤制天然气、合成气、煤炭提质、煤制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等其他煤炭加工企业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其中自行监测要求是排污许可证的重要载明事项。因此需要有专门的技术文件对煤炭加工行业中生产合成气和液体燃料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提出明确要求,支撑该行业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

2.3 现有标准规范对监测方案编制技术规定不全面

      2020 2 28 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HJ 11012020)(以下简称 HJ 1101)正式发布实施。该技术规范的“自行监测管理要求”部分对煤炭加工行业中生产合成气和液体燃料企业的自行监测方案制定、采样和测定方法、数据记录要求以及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进行了规定,但技术要求仍不完善, 同时规范也明确指出,待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2.4 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是规范和指导企业自行监测行为的需要

      自行监测作为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任务,其顺利实施,除了法律地位的明确,更需要有配套的技术文件作为支撑。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作为基础而重要的技术指导性文件,既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需要,也是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的重要依据。

      对每个排污单位来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不同监测点位的控制指标及其排放标准、环评报告的要求都有其独特内容。虽然各种监测技术标准与规范已从不同角度对排污单位的监测内容做出了规定,但由于国家发布的有关规定必须有普适性、原则性的特点, 排污单位在开展自行监测过程中仍面临着诸多疑问,包括如何结合企业自身具体情况,合理确定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等。编制组通过现场调研、网上公开信息查询等方式,对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现状进行调研,调研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现状、工艺特征、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手段、信息公开等。结果显示,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排污单位均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但监测方案的规范性有待提高。

      因此,为解决企业开展自行监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的政策和技术引导,进一步明确企业自行监测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积极性,规范和指导企业的自行监测行为,有必要制定《指南》,明确和细化煤炭加工中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要求。

3 国内外行业发展状况

3.1 国外行业概况

      随着现代社会对石油化工产品需求的急剧增加,煤制油气燃料、煤制化工品等才逐渐发展起来。从世界煤化工发展史看,现代煤化工产业主要集中在南非(煤制油)、美国(煤制天然气)和中国。

      煤制油产业始于 20 世纪 30 年代,最早由德国提出,主要为费托合成(FT 合成)工艺。煤制气产业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目前成熟的高温完全甲烷化技术主要由德国 BASF、美国UCI、英国 Johnson Matthey 三家掌握。国内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大都采用国外的技术和核心设备。

      20 世纪 80 年代初美国提出煤制烯烃,比利时 Feluy 建设的 10 /天的 MTO 示范装置于 2009 年建成开车,采用德国改性 ZSM 系列催化剂。

      1965 年美国人 Fenton 首次提出“煤制乙二醇”技术。1978 年日本建成了一套年产 6000 吨草酸二丁酯的高压液相试验装置,其后又与美国 UCC 合作开发了常压气相合成草酸酯工艺,完成了中试,但均未实现工业化生产。

 

更多技术标准编制说明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编制说明全文:

下载地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编制说明

Copyright © 2018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东莞网站建设 [Bmap] [Gmap] [后台管理] 访问量:百度统计
业务顾问
售后顾问
华科APP

扫一扫手机APP

华科小程序

扫一扫微信小程序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