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水水源水量与水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与整治、监控能力、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管理措施等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在用、备用和规划)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863 内河助航标志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26903 水源涵养林建设规范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33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 43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J 747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饮用水水源地 drinking water source
提供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的取水水域和密切相关的陆域。
3.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centralized drinking water source
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依据取水区域不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取水口所在水体类型的不同,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和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
3.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drink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area
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划定准保护区。
3.4 风险源 risk source
可能向饮用水水源地释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饮用水水源水质恶化的污染源,包括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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