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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46-201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警告:本方法所用的溶剂和试剂均具有一定的毒性,对健康具有潜在的苊害,应尽量避免与这些化学品的直接接触。样品前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所用试剂及分析后的样品需回收并进行安全处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十六种多环芳烃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排气和无组织排放空气中气相和颗粒物中十六种多环芳烃 (PAHs)的测定。十六种多环芳烃包括萘、苊烯、苊、茚、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芘。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多环芳烃的测定。

当以100L/min采集环境空气24h时,采用全扫描方式测定,方法的检出限为0.0004~0.0009μg/m3,测定下限0.0016~0.0036μg/m3;当以225L/min采集环境空气24h时,采用全扫描方式测定,方法的检出限为0.0002~0.0004μg/m3,测定下限0.0008~0.0016μg/m3;当采集固定源废气 1m3时,采用全扫描方式测定,方法的检出限为0.05~0.12μg/m3,测定下限0.20~0.48μg/m3。详见附表A。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8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93 PM10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365 危险废物焚烧(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二噁英排放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全程序空白 whole program blank
      
将密封保存的采样筒和玻璃纤维滤膜/筒带到采样现场,采样时暴露在采样现场但不经过采样,采样后随样品运回实验室,按与样品相同的操作步骤进行处理和测定,用于检查从样品采集到分析全过程是否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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