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屠宰与肉类加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屠宰与肉类加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屠宰与肉类加工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50.1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
GB/T 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1903水质色度的测定
HJ/T 195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9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505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35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636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828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号)
更多标准意见稿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意见稿全文:
下载地址:《屠宰与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