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指南给出了核动力厂冷却水取水和温排水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判定准则。
本指南主要用于指导核动力厂新厂址冷却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老厂址新机组、工程方案变更(如冷却方式和排放方式的变化)和运行方式的变化(如增加取水量或热量 排放等)、以及运行以后的回顾性分析评价也可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冷却水取水设施 Cooling water intake structure
冷却水取水设施是将水导入到冷却系统各个部分的整体结构,以实现冷却系统的冷却功能。
3.2 撞击 Impigement
撞击是指取水过程中,水生生物在取水设施的外部或在滤网装置上受到撞击而被截留导致死亡。撞击对象包括那些被滤网收集或截留的生物,不包括通过滤网的生物。
3.3 夹带 Entrai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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