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质色度的稀释倍数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色度的测定。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为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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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1147水质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色度colority
由溶解物质和不溶解悬浮物产生的表观颜色,用经过沉降15 min的原始样品上清液测定。
将样品稀释至与水相比无视觉感官区别,用稀释后的总体积与原体积的比表达颜色的强度,单位为倍。
水:去离子水或纯水。
6.1人员:检测人员必须视力正常,具备能准确分辨色彩的能力,不能有色觉障碍和色盲。检测人员应熟练掌握色度测定基本知识和测定步骤,能够正确地识别和描述样品。
6.2测定背景:实验房间墙体的颜色应为白色,检测人员应穿着白色实验服。
6.3具塞比色管:50 ml、100 ml,内径一致,无色透明、底部均匀无阴影。
6.4光源: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可使用自然光。否则应在光源下进行测定。光源为荧光灯或LED灯,2种光源发出的光均要求为冷白色。两根灯管并排放置,灯管下无任何遮挡,每根灯管长度至少1.2 m。光源悬挂于实验台面上方1.5 m~2.0 m处,开启光源时,应关闭室内其他所有光源。荧光灯功率≥40 W或LED灯功率≥26 W。
6.5容量瓶:100 ml。
6.6量筒:25 ml、100 ml、250 ml。
6.7 pH计:精度±0.1 pH单位或更高精度。
6.8采样瓶:250 ml具塞磨口棕色玻璃瓶。
6.9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7.1样品采集和保存
按照HJ 91.1的相关规定采集样品。样品采集后应在4℃以下冷藏、避光保存,24 h内测定。对于可生化性差的样品,如染料和颜料废水等样品可冷藏保存15 d。
7.2试样的制备
将样品倒入250 ml量筒中(6.6),静置15 min,倾取上层非沉降部分作为试样进行测定。
7.3颜色描述
取试样(7.2)倒入50 ml具塞比色管(6.3)中,至50 ml标线,将具塞比色管垂直放置在白色表面上,垂直向下观察液柱。用文字描述样品的颜色特征。颜色(红、橙、黄、绿、蓝、紫、白、灰、黑),深浅(无色、浅色、深色),透明度(透明、浑浊、不透明)。
7.4 pH值的测定
按照HJ 1147对水样进行pH值的测定。
8.1初级稀释
准确移取10.0 ml试样(7.2)于100 ml比色管(6.3)或100 ml容量瓶(6.5)中,用水(5)稀释至100 ml刻度,混匀后按目视比色方法(8.3)观察,如果还有颜色,则继续取稀释后的试料10.0 ml, 再稀释10倍,依次类推,直到刚好与水(5)无法区别为止,记录稀释次数n。
8.2自然倍数稀释
用量筒(6.6)取第n-1次初级稀释的试料,按照表1的稀释方法由小到大逐级按自然倍数进行稀释,每稀释1次,混匀后按目视比色方法(8.3)观察,直到刚好与水(5)无法区别时停止稀释,记录稀释倍数D1。
表1稀释方法及结果表示
稀释倍数(D1) |
稀释方法 |
结果表示 |
2倍 |
取25ml试样加水25ml,混匀备用 |
2×10n-1倍(n=1,2…) |
3倍 |
取20ml试样加水40ml,混匀备用 |
3×10n-1倍(n=1,2…) |
4倍 |
取20ml试样加水60ml,混匀备用 |
4×10n-1倍(n=1,2…) |
5倍 |
取10ml试样加水40ml,混匀备用 |
5×10n-1倍(n=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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